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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教育第八期

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8日        浏览:2119

【以案为鉴】

人民日报社论:大力弘扬伟大的抗美援朝精神

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

今年是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重温中国人民志愿军建立的不朽历史功勋,致敬谱写了气壮山河英雄赞歌、创造了人类战争史上以弱胜强光辉典范的志愿军将士,大力弘扬伟大的抗美援朝精神,对于激励和动员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披荆斩棘、奋勇前进,具有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是正义的胜利、和平的胜利、人民的胜利。”70年前发生的那场战争,是帝国主义侵略者强加给中国人民的。在美国悍然发动对朝鲜的全面战争,并不顾中国政府多次警告,把战火烧到了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之上的危急关头,中国党和政府毅然作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历史性决策,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果敢承担起保卫和平的历史使命。这是二战结束后第一场大规模的国际性局部战争,在极不对称、极为艰难的条件下,英雄的中国人民志愿军高举正义旗帜,同朝鲜人民和军队一道,历经两年零九个月舍生忘死的浴血奋战,赢得了抗美援朝战争伟大胜利。这是保卫和平、反抗侵略的正义之战,弘扬和光大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的革命精神,进一步锤炼了经过严酷战争洗礼的人民军队,打出了新中国的国威和人民军队军威,创造了惊天地、泣鬼神的战争奇迹。这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谱写的壮丽凯歌,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不畏强暴、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决心和坚强力量,极大提高了我国国际地位,极大鼓舞了全世界被压迫民族和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正义事业,极大推进了世界和平与人类进步事业。

鉴往事,知来者。抗美援朝战争胜利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发愤图强、艰苦创业,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迎来了光明前景。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我们党正团结带领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正是要以发展的思维、长远的眼光来审视历史、观察现实、思考未来,更好地汲取历史经验,从中获得现实和长远的教益,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力量。

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力量源泉及其获得胜利的根本原因,是抗美援朝战争的正义性。这场正义之战得到全世界爱好和平国家和人民的同情、支持和援助,最终正义之师赢得了战争胜利,打乱了帝国主义扩张势力范围的部署,维护了亚洲以及世界的和平。“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正义的事业是任何敌人也攻不破的。”中国人民热爱和平、珍惜和平,把维护世界和平、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坚决反对动辄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胁处理国际争端,坚决反对打着所谓“民主”“自由”“人权”等幌子肆意干涉别国内政。前进道路上,我们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站在历史正确一边,站在国际道义一边,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国梦强军梦不懈奋斗,为维护世界和平、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抗美援朝战争锻造形成的伟大抗美援朝精神,是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必将激励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战胜一切强大敌人。”伟大的抗美援朝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人民军队崇高风范的生动写照,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民族品格的集中展示,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具体体现。前进道路上,我们仍然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挑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荆棘坎坷,要学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大力弘扬伟大的抗美援朝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坚定必胜信念,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以压倒一切困难而不为困难所压倒的决心和勇气,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

抗美援朝战争的伟大胜利启示我们:一个觉醒了的、敢于为祖国光荣、独立和安全而奋起战斗的民族是不可战胜的。任何人任何势力企图通过霸凌手段把他们的意志强加给中国、改变中国的前进方向、阻挠中国人民创造自己美好生活的努力,中国人民都绝不答应。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万众一心、攻坚克难,风雨无阻向前进。历史必将证明,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脚步不可阻挡!(来源:人民日报)

酒驾醉驾如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党员和公职人员一旦发生酒驾或醉驾,轻者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重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还将面临党纪政务处分。笔者在对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进行审核把关时,发现一些案件存在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的问题,导致同一类型案件在不同地区的党纪政务处分不同。本文就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如何定性和处理谈几点体会。

受行政处罚后如何处理

党员或公职人员发生酒驾行为,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只是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后,如何定性和处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党员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其他违法行为,视情节给予警告至开除党籍处分;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因此,对于酒驾被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根据事实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比如结合喝酒的原因、喝酒的时间、有无造成恶劣影响、酒精含量的高低、初次还是多次酒驾、工作一贯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通常,在没有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下,给予党纪轻处分较为合适。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公职人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公职人员形象,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政务处分。《政务处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监察机关可以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情节,经立案调查核实后,给予政务处分。通常,在没有造成恶劣后果的情况下,给予政务轻处分较为合适。如果情节特别轻微的,给予党纪轻处分的案件,不一定同时给予政务轻处分。

被相对不起诉、免除刑罚的如何处理

党员或公职人员因为酒驾造成交通事故或者醉驾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件如何定性和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的规定,酒驾和醉驾面临的处罚不同,酒驾通常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醉驾通常涉嫌危险驾驶罪,一般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规定,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对两者均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处免于刑事处罚。《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规定,当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判处免于刑事处罚,党员的行为应当定性为涉嫌犯罪行为,并给予党纪重处分,即撤销党内职务以上的处分。

根据《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职人员因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在实践中,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并不必然开除公职,但基于政务处分与党纪处分相匹配的原则,应当同时给予政务撤职以上的重处分。

被判处刑罚后如何处理

党员或公职人员因醉驾或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而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应当如何定性或处理?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党员犯罪,被判处主刑(含宣告缓刑);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的有期徒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此,因醉驾或酒驾涉嫌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一般情况下都应当开除党籍。需要注意的是,因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而涉嫌的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如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适用党纪处分时,经综合考虑后对个别可以不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根据《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公职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原则上都应当予以开除,但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恰当的,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后,可以给予撤职。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即只要判处刑罚,一律予以开除。由于《政务处分法》的位阶高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二者发生冲突时应当遵循《政务处分法》的规定。(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