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专项工作 > 精神文明建设

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5日        浏览:3422

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审伺准,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市文明办有关要求,为宣传贯落实好《条例》,在全局形成学习条例、宣传条例、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升公民文明素养为根本,以建立社会文明秩序为目的,综合运用学习普及、宣传教育、规范管理等手段,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增强我局干部职工的文明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使《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文明行为准则,促进干部职工文明素质的提升和文明行为的养成。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学习教育

各县局、各分局、各土地储备分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把《条例》列入本单位、本科室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计划,采用讲座阐释、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进行培训,纳入近期干部职工日常学习教育主要内容,熟读《条例》原文,熟知《条例》内容,准确把握《条例》具体要求,为遵守《条例》、规范行为奠定基础。

(二)社会宣传

1.制作《条例》宣传版面。设计制作《条例》宣传图版和宣传页,并到分包社区进行《条例》宣传,引导市民学习条例遵守条例、践行条例。

2.开展志愿者“三进”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集中开展《条例》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的“三进”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知晓率,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的浓厚馕А

3.积极配合并参与我市组织的各项活动,如万人誓师大会、“我学习、我践行”《条例》演讲比赛、《条例》知识竞赛等。通过各项活动,促进我局干部职工形成学习礼仪、践行文明、遵规守矩的良好风尚。

(三)常态化推进 (2020年3月以后)

1.持续开展学习教育。将《条例》学习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加深干部职工对《条例》各项规定的理解,增强干部职工践行《条例》的自觉性。

2.持续开展社会宣传。结合分包社区、“双结对”等工作,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学习《条例》、践行《条例》的主动性。

各县局、各分局、各土地储备分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本着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三贴近”的原则,坚持知行合一,学习与实践活动并举,积极创新载体,运用多种方式全方位做好《条例》宣传阐释工作,要与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结合,与创建各级文明单位工作相结合,与自身的业务工作相结合,借助新闻媒体及我局的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局上下形成人人学习《条例》、人人践行《条例》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弘扬社会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