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总结

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7日        浏览:18186

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总结

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12月6日也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和漯河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面向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实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把12.4国家宪法日法宣传活动作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要载体,在接到市司法局文件后抓紧研究部署活动的开展,制定了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细化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全民法律知识水平,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围绕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我局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活动主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上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黄河广场参加漯河市“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和宪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摆放法治宣传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宪法宣传页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知识,普及宪法等法律法规,吸引了许多群众的围观参与。随后,还举行了宪法日送书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开展宣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大厅用LED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宪法法律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参加宪法和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引导我局干部职工切实树立宪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四)将宪法法律、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12月份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1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认真落实《中共漯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的通知》精神,把宪法法律列入12月份主题党日学习内容。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知识,并组织了宪法宣誓活动,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三、成效显著,意义深刻,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通过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不但在我局掀起学法、守法的法治宣传热潮,而且还进一步帮助群众了解法律、学习法律,引导群众自觉运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