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中心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20-2035)》(规划草案)

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1日        浏览:6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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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中心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20-2035)》(规划草案)

为更好应对极端气候条件造成的大范围、长历时积水,避免给人民生产、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提高内涝灾害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结合城市建设实际,编制《漯河市中心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20-2035)》。

成果内容

一、规划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原则、突出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原则、系统性协调性原则、先进性原则、可持续发展性原则、经济合理性原则、可实施性原则。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城市防洪规划规范》(GB51079-2016)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三、规划目标

建立“功能齐全、安全高效、经济合理、措施协调”的城市防洪、排涝、排水体系,提高城市防洪、排涝、排水能力,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1)规划城区发生重现期3年一遇以上的暴雨时,降雨能通过雨水排放系统快捷排放,地面不产生积水现象。

2)重点城区道路、广场、行政中心、车站、仓储区在5年一遇暴雨时,能通过雨水排放系统快捷排放,不产生积水现象。

3)城区发生30年一遇的暴雨时,应能够保证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不进水,道路中至少有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15cm。

4)城区发生超过30年一遇的暴雨时,应能保持运转基本正常,不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四、规划范围及期限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漯河市中心城区,包括:郾城片区、新区起步区、召陵片区、西城片区、源汇片区、国家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片区等规划市区。

2、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19年;

近期年限:2020-2025年;

远期年限:2026-2035年;

五、规划成果

规划共11章,包含排水(雨水)防涝规划编制背景、城市排水防涝现状及问题分析、城市排水能力与内涝风险评估、规划总论、城市雨水径流控制与资源化利用、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规划、城区防涝系统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排水防涝系统的管理与维护运营、保障措施等内容。

六、规划分区

根据漯河市中心城区水系及路网条件,城区雨水就近排入柳支渠、塔河、沙河、澧河、马沟、汾河、黑河、干河等河道,以规划范围线为界,将城区划分为10个雨水汇水片区,分别为柳支渠排水分区、塔河排水分区、沙河排水分区、澧河排水分区、月湾湖排水分区、马沟排水分区、汾河排水分区、黑河东支排水分区、黑河西支排水分区、干河排水分区。